一、 目的
为了加强对学院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,保证工会经费在使用过程中,不违法,不违规,用的适当,有利工作,群众满意,透明度高,特制定本办法。
二、 经费来源
工会经费主要由行政拨款和会员缴纳的会费两部分。行政拨款除按规定比例上缴省教科文卫工会外,剩余部分由院工会留用;会员缴纳会费的10%由院工会统一使用外,剩余90%作为会员活动费拨留给基层分会使用。
三、 经费使用原则
1. 勤俭节约的原则;
2. 符合财务规定办事的原则;
3. 有利于活动开展的原则;
4. 使用适当的原则;
5. 让群众满意的原则;
四、 经费的管理
1. 学院工会的财务经费由计财处统一建账管理,按有关规定给予活动拨款、报销;各基层分会的留用经费,由工会统一建账,交由计财处按分会设立帐目,给予活动支出的报销。
2. 两级工会经费主要使用范围:
(1) 各类文体活动开展的费用;
(2) 用于职工生病慰问、丧葬慰问的支出;
(3) 开展各种劳动竞赛的奖励;
(4) 各类文体活动用品的购置。
五、 财务管理的“四不请款、四不报销”
1.“四不请款”:
(1) 没有预算、计划的开支项目不请款;
(2) 不属于工会经费开支范围的不请款;
(3) 违反财务规定的不请款;
(4) 不上交会费的不请款。
2. “四不报销”:
(1) 超出预算计划的费用未经批准的不报销;
(2) 原始单据上无经办、验收、主管领导签字的不报销;
(3) 发票上不写明单位、大小金额不相等、没有税务监制章、营业章或财务专用章的不报销;
(4) 所购物品(奖励费用)超过留用费用的不报销。
六、 财务监督
1. 坚持财务民主、群众监督,重大开支要集体讨论。工会经费收支由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,每年向工会委员会汇报。
2. 财务人员要忠于职守,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,维护学院财产和利益,对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有权抵制和拒绝实行。
3. 对于行政拨款和收缴的会员会费要严格管理,做到制度健全、手序完备、凭证齐全、帐目完整、帐实相等。